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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黄金客服


单克价格达到1700➕了,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是冤大头,没有这么割韭菜的!

7月20日,我到齐齐哈尔万达中国黄金店看戒指,当时看中了一款对戒,两个加起来4662元,当时导购还告诉我不喜欢可以换款(这里后续会提到),因为标签没显示克重,我让店员称下重,她在有柜台遮挡的情况下告诉我4.6克,然后交钱就离开了。回去过了几天,想换款,到店里,导购告诉我,不能换克重款,当时说换款的时候完全没有提到不能换克重款。结果结果,刚刚发现,标签里侧标注的克重一个是0.997克,一个是 1.73 克,这个克重被折叠覆盖了,导购根本没有提示或者告知真实克重。并且没有发票,只有质保单。你可以按件不按克重卖,但是1.我让你称重的时候,为什么告诉我4.6克,是不是涉嫌欺诈。2.告诉可以换款时候,为什么不说清楚不可以换克重的。 综上事实,我认为中国黄金齐齐哈尔万达店: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2.隐瞒克重,要求柜姐称克重,告诉我4.6克。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两个一共只有2.7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质保单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 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骗行为:一口价不在明显位置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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